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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为鉴 | 随意发放的差旅费

2020年06月29日 10:08  点击:[] 

工程部员工每人每年发放差旅费1.078万元,其他部门员工每人每年0.79万元……近日,四川省纪委监委曝光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其中天新交通建设有限公司董事长汪某违规“打包”发放差旅费问题引发关注。

  此事还要从去年4月的一次延伸巡视说起。在四川省委第一巡视组对邛崃市的国有平台公司开展延伸巡视时,一些报销单据引起了工作人员的注意:“每人每月都领900元差旅费,这不太可能啊。”细查发现,2017年至2019年,汪某曾任一把手的3家公司都存在按月或按年定额发放差旅费的问题。

  随后,巡视组将线索移交给邛崃市纪委监委。

  公司相关财务制度是如何规定的?差旅费是否据实报销?审批流程是否规范?定额发放是否属于变相滥发津补贴?接到线索后,邛崃市纪委监委成立专案组,在对问题线索进行排查后,决定兵分两路开展核查。一路前往3家公司调阅2017年到2019年间所有的账目,查阅相关报销凭证;另一路直接找汪某等人进行谈话。

  “经核查,账目中的一些人实际并未出差,你为什么签字同意报销差旅费?”专案组工作人员开门见山问道。

  “那时公司刚刚成立,如果按照实际出差情况发放,经费会超支,业务部门和综合部门之间也难以平衡。我做的这一切都是为了公司,自己一分钱都没多得。”汪某在谈话中略显“委屈”。她说自己是出于“省钱”“搞平衡”的考虑,才授意相关部门,按部门、工种“打包”发放了差旅费。

  对这种怪象,3家公司的员工不是没有意见,然而他们也很无奈:“董事长都定了的事,我们也只有执行。”专案组查阅近百份材料后,并未找到该公司差旅费报销制度的相关会议纪要,这一涉及员工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决策也未经董事会集体讨论。

  经过多方核查,汪某违纪事实最终被认定。身为党员和国有企业负责人,汪某在担任成都市羊安新城开发建设有限公司董事长(兼任成甘工业园开发建设有限公司总经理)、天新交通建设有限公司董事长期间,经其同意,违规向这3家公司员工发放差旅费共计39万余元,造成了不良影响,负有主要领导责任。最终,汪某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规发放的差旅费予以收缴。

  正如汪某在检讨书中所述,她没有及时掌握上级关于规范津补贴发放的要求,错误地认为为公司“省钱”就不会违纪。在多次谈话后,汪某认识到,差旅费是为了保证出差人员工作需要而制定的补助,报销时需附出差审批单、支付凭证等材料。这样“打包”发放既改变了差旅费的性质,也扩大了开支范围,造成实质性的不公平。

  案件发生后,邛崃市纪委监委结合国有平台公司特点,将案件查办与警示教育、专项治理、建章立制相结合,通过约谈财务人员、召开职工大会、定期“回头看”等形式,对案发单位及相关市属国有平台公司开展以案促教、以案促改、以案促建。同时,要求全市各单位对照巡视反馈问题进行自查整改,督促相关职能部门建立完善管理制度、各国有平台公司完善相关财务制度,并对制度执行情况开展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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