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端午节期间加强廉洁自律的通知

2019年06月04日 17:12  点击:[]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端午节将至,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续纠正“四风”,狠抓关键节点,严明纪律,营造清廉过节的良好氛围,现就加强端午节期间廉洁自律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坚决做到令行禁止

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绷紧纪律和规矩这根弦,消除任何侥幸心理,时刻用《准则》和《条例》约束自己。

1.严禁公车私用、公款旅游、公款送礼。

2.严禁违规聚会宴请、公款吃喝、酒后驾车。

3.严禁违规发放津补贴、奖金及实物福利。

4.严禁收送礼品、礼金、红包、会员卡及各类有价证券。

5.严禁违规大操大办婚丧事宜借机敛财。

6.严禁违反其他相关违纪问题。

二、落实主体责任,共同营造清正廉洁的节日风气

各级党组织要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强化责任担当,抓好责任落实。各级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发挥“头雁效应”,带头抵制不良风气,带头廉洁过节,不折不扣地执行廉洁自律和作风建设各项规定。并结合工作实际情况,通过召开会议、廉政谈话等形式提前对节日期间加强作风建设和廉洁自律工作做出安排部署,教育提醒党员干部廉洁过节。

三、强化监督问责,严肃查处顶风违规违纪行为

学校纪委将畅通监督渠道,严肃查处顶风违规违纪行为。对严重违规违纪给单位造成恶劣影响的,在追究直接责任人责任的同时,严肃追究相关领导的主体责任。

监督电话:89166642。

 

 

 

 

中共沈阳体育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9年6月4日

上一条:中共中央纪委国家监察委员会印发《监察机关监督执法工作规定》

下一条:学校召开第一次纪委全委会

关闭